●选订展位;●详细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;●报名之日起7日内支付50%的展位订金,余款在2010年7月31日前付清(逾期展位费用未付,组委会有权取消预订展位); ●9月初,组委会向参展单位发出《参展商服务指南》,介绍展会有关事宜;●展会前,组委会向参展单位发出《参展确认函》(凭该函在规定时间报道布展)。